新疆法治报登报电话400-998-6906一18909916563-微同号,郑老师
登报注意事项: 1. 凡在本报社刊登广告的单位,应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。广告内容必须与企业名称、经营范围、经营方式相一致。 2. 宣传获奖产品的广告及使用注册商标的广告,均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。获奖的产品应标明日期及颁奖单位。 3. 本报社对广告内容有权按照广告管理法规进行修改。 4. 广告收稿后,报社在收到停止刊登通知之前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客户负担。 5. 广告费须一次付清,报社收到汇款及有关资料后在两周内安排发布广告。 6. 其它注意事项来电咨询为准 |